為規范做好蚌埠市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數字經濟產業基金”)設立與投資運營等工作,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引領撬動作用,吸引優質社會資本聚焦蚌埠,更好服務蚌埠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根據《蚌埠市市級政府性投資基金“1+3”基金體系管理辦法》以及《蚌埠市市級政府性投資基金投資運營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蚌埠市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管理機構遴選方式
綜合考慮管理機構資格資質、產業投資經驗、運營管理能力、社會募資能力、風險控制能力、項目管理經驗、綜合服務能力等條件,通過社會公開、專家評審形式遴選管理機構。
二、管理機構遴選條件
(一)申報機構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業,實繳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并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相關登記程序。
(二)申報機構管理團隊成員沒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在3年內未受過行業自律組織處罰。
(三)申報機構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產業項目投資經驗或相關行業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正式簽約前須配備3名及以上具備3年以上產業投資、基金運營、退出管理經驗的管理團隊,核心團隊成員中至少1名常駐蚌埠辦公且擁有不少于3年基金運營管理經驗。
(四)申報機構須承諾中選后對本基金出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認繳總規模的1%,出資金額與比例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協議中明確。
(五)申報機構承諾能夠出具向社會募集不低于1億元的募資承諾函。
(六)符合《蚌埠市市級政府性投資基金“1+3”基金體系管理辦法》以及《蚌埠市市級政府性投資基金投資運營監督管理辦法》其他各項要求。
(七)特別要求
1.本次遴選采用失信被執行人否決性懲戒方式,申報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配備的核心成員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2.本次遴選原則上對存在重大負面輿情、與政府投資基金配合度較差、以往申報材料不實等類似情況的機構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詳見申報指南。
三、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發布遴選公告,明確遴選條件、管理要求、遴選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等內容。公告受理時間【30】天。
(二)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機構于【2024年07月03日17時30分】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材料一式2份,電子版材料一份(以U盤存儲)通過快遞郵寄或現場遞交至【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涂山東路1717號金融中心大廈A座6層608室,聯系人:洪先生,聯系電話:15056225592】)。
申報機構應對申報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逾期遞交或未按規定的格式、數量和形式遞交申報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遞交時間按申報材料寄出時間計算。
申報機構應按申報材料樣本要求依序編制申報材料,分別列出目錄并附有關證明,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加蓋申報機構公章。申報材料須分為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紙質材料:根據遴選文件要求分別列出目錄及對應頁碼并規范打印裝訂成冊。電子材料(以U盤存儲):應包含(1)全部紙質材料掃描件(PDF文檔)
(2)可編輯文檔,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全套紙質的申報材料須左側膠裝,并加蓋騎縫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外包裝上須注明“不準提前啟封”字樣。
(三)組織開展評審。評審工作按照初步審查—專家評審—盡職調查—完成評審的程序依次開展。具體程序如下:
1. 初步審查。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提交申報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真實性及是否符合遴選要求等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的進入專家評審。
2. 專家評審。組織專家根據評分指標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
3. 盡職調查。組織專業機構,對第一和第二候選人同時開展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對不配合盡職調查、申報材料虛假不實的,取消入選資格。若第一、第二候選人盡調環節均未通過,可按得分高低取第三名遞補進入盡調,以此類推。
4. 完成評審。根據盡職調查情況,形成綜合評審報告。
(四)結果公示與確定。綜合評審報告經審定后,確定中選管理機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中選管理機構發函確認。
四、其他說明
1.申報保證金
為保障公開遴選工作有效開展,本次公開遴選向申報機構收取一定額度的申報保證金。遴選工作完成階段,保證金將通過電匯或轉賬方式原值、無息、原路徑退還申報機構。
1.1申報保證金金額:10萬元。
1.2申報保證金繳納
申報機構應在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按照規定繳納保證金。保證金須從申報機構的單位賬戶匯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繳的保證金無效。未按照規定繳納保證金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銀行轉賬
保證金匯款賬號:
賬號:蚌埠市城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賬號:8112301012900964705
開戶行:中信銀行蚌埠分行營業部。
注:保證金須從申報機構單位賬戶匯出,申報機構辦理銀行匯款時,務必在備注欄注明“項目名稱+保證金”字樣。否則,造成賬目不清或無法查明的后果,由申報機構自負。
1.3申報保證金退還
1.3.1.未獲得中選資格的申報機構保證金退還。公示期結束后7日內,按原值、無息、原路徑退還至申報機構單位賬戶。
1.3.2.獲得中選資格的申報機構的保證金退還。簽訂基金合伙協議后7日內,按原值、無息、原路徑退還至申報機構單位賬戶。
2.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5000元,采購代理服務費由中選單位向采購代理機構予以支付,中選單位須在領取中選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代理機構支付代理服務費。
五、聯系方式
采購人:蚌埠市城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涂山東路1717號金融中心大廈25層
聯系人:邱經理
電 話:0552-2081650
代理機構:安徽省興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涂山東路1717號金融中心大廈A座6層
聯 系 人:洪剛、封仁瀅
電 話:15056225592、17755263276
附件1:蚌埠市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遴選需求
http://www.villaelmadronal.com/uploadfile/2024/0604/20240604080804679.pdf
附件2:蚌埠市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遴選評選細則
http://www.villaelmadronal.com/uploadfile/2024/0604/20240604080815980.pdf
附件3:蚌埠市數字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遴選申報材料
http://www.villaelmadronal.com/uploadfile/2024/0604/20240604080827155.pdf